1)當測量儀表與保護裝置共用一組電流互感器時,宜分別接于電流互感器的不同的二次繞組。若受條件限制需共用電流互感器同一個二次繞組時,應按下述原則配置: ①保護裝置接在儀表之前,避免校驗儀表時影響保護裝置工作 ②電流到路開路能引起保護裝且不正確動作,而又未設有效的閉鎖和監視時,儀表應經中間電流互感器連接。當中間互感器二次回路開路時,保護用電流互感器誤差應不大于10% (2)當幾種儀表接在電流互感器的同一個二次繞組時,其接線順序宜先接指示和積算式儀表,再接記錄儀表,最后接發送儀表。 (3)電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不宜進行切換,當需要時,應采取防止開路的措施。 (4)電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只應有一個接地點,宜在配電裝置處經端子接地。 |